10月23日消息,据报道,市场监管总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生态环境部、农业农村部等部门,近日联合发布“关于开展劣质拖拉机等农机产品专项整治的通知”。
《通知》指出,为综合整治生产、销售及违法违规使用国Ⅱ发动机、劣质“三无”拖拉机等乱象问题,加强源头管控,净化拖拉机等农机产品市场环境,市场监管总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生态环境部、农业农村部决定自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目标任务
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,从顶层制度到监管执法全面发力,全链条规范拖拉机等农机产品行业秩序。
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,调整优化环保信息公开制度措施,加强生产源头管控。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执法,全面规范拖拉机等农机产品市场秩序。
严厉打击生产、销售及违法违规使用国Ⅱ发动机、劣质“三无”拖拉机等违法行为,着力查办一批违法案件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。
加大警示曝光和宣传教育力度,加强普法宣传和知识普及,提升农户辨识能力,切实保障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二、整治措施
(一)强化生产源头管控。生态环境部门研究修订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,明确生产出口用途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执行我国排放标准要求,调整优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平台。
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快推动大马力拖拉机等标准制修订,积极开展智能农机、新能源农机及农机低碳减排技术与装备标准研制,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。
(二)开展拖拉机等农机产品监督检查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现场检查、抽样检测等方式,加强对新生产、销售拖拉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,严肃查处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违法行为。
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拖拉机等农机产品质量监管,加大生产和流通环节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查工作力度,加强对违法经营主体执法打击和警示曝光,形成有力震慑。
农业农村部门依法依规做好使用管理工作,执行好对“三无”拖拉机不予登记上牌、不予补贴等规定。
(三)督促指导电商平台问题排查。强化部门协同,加大对电商平台特别是直播电商的监管力度,指导督促电商平台开展网售拖拉机等农机产品问题排查,建立完善的经营者和产品资质公示审核机制,重点审核产品主要参数(发动机排放标准:国Ⅱ、国Ⅲ、国Ⅳ等),压实平台主体责任。
对排查发现网络主播以“低价处理”“清理库存”“出口产品”等话术营销问题产品的,立即采取清理、屏蔽和下架措施。
加强对拖拉机相关产品的网络交易监测,对发现电商平台上宣传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国Ⅱ发动机、劣质“三无”拖拉机,或者对平台内商家的违法行为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,将依法追究电商平台法律责任。
(四)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。各部门结合职责,依法对生产、销售及违法违规使用国Ⅱ发动机、劣质“三无”拖拉机等农机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。
强化信用监管,将相关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。情节严重的,依法依规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。
强化行刑衔接,对涉嫌伪造证件、定金诈骗、销售假冒伪劣等犯罪行为的,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加强执法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,各部门及时通报、移送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和舆情信息,视情联合查处相关违法案件。
(五)强化社会共治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置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,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知识,发布消费提示,提升农户质量意识和辨识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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